第二十四條 堅持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黨員干部職工,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訓練,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企業、進車間、進班組、進頭腦,引領職工群眾聽黨話、跟黨走。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宣傳教育,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抓好形勢政策教育。
第二十五條 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企業文化建設,傳承弘揚國有企業優良傳統和作風,培育家國情懷,增強應對挑戰的斗志,提升產業興國、實業報國的精氣神。深化文明單位創建,組織開展崗位技能競賽,開展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弘揚勞模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宣傳、表彰先進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造就有理想守信念、懂技術會創新、敢擔當講奉獻的新時代國有企業職工隊伍。
第二十六條 把思想政治工作作為經常性、基礎性工作,把解決思想問題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穩人心的工作,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健全落實企業領導人員基層聯系點、黨員與職工結對幫帶等制度,定期開展職工思想動態分析,有針對性做好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注意在企業改革重組、化解過剩產能、處置“僵尸企業”和企業破產等過程中,深入細致做好思想工作,解決職工群眾困難,引導職工群眾擁護支持改革,積極參與改革。
第二十七條 堅持黨建帶群建,充分發揮群團組織橋梁紐帶作用,推動群團組織團結動員職工群眾圍繞企業改革發展和生產經營建功立業,多為職工群眾辦好事、解難事,維護和發展職工群眾利益。
第七章 黨內民主和監督
第二十八條 國有企業黨組織應當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暢通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途徑,推進黨務公開,建立健全黨員定期評議黨組織領導班子等制度。落實黨員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健全代表聯系黨員群眾等制度,積極反映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意見建議。
第二十九條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加強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加強對制度執行的監督,加強對企業關鍵崗位、重要人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的重點部門和單位的監督,突出“三重一大”決策、工程招投標、改制重組、產權變更和交易等重點環節的監督,嚴肅查處侵吞揮霍國有資產、利益輸送等違規違紀問題。問題嚴重的,應當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