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和《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函〔2016〕12號)要求,在全面梳理涉及礦業權申請資料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經整理歸納、精簡完善、細化分類,形成了部審批礦業權申請資料清單及有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礦業權申請資料清單要求
(一)礦業權申請資料清單本著規范、精簡、公開的原則依法依規制定。
(二)探礦權申請資料清單分為新立、延續、保留、變更、注銷和試采(油氣)六種類型,采礦權申請資料清單分為劃定礦區范圍、新立、延續、變更和注銷五種類型。
二、礦業權申請資料申報要求
(三)礦業權申請資料是申請礦業權審批登記的必備要件,申請人應按要求填報和提交,對提交的申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申請礦業權審批登記,應按本通知附件要求(見附件1、附件2),提交內容一致的紙質、電子文檔各一份。
(五)除本通知附件中標注為復印件的資料外,礦業權申報資料紙質文檔應為原件。提交的復印件應清晰、完整,并加蓋申請人印章;復印件為多頁的,除在第一頁蓋章外,還應在每一頁上加蓋騎縫章。
(六)礦業權申請資料電子文檔一律使用光盤存儲,一個項目一份光盤,光盤表面應標注項目名稱。提交的電子文檔包括資料清單、所有紙質文檔的掃描件及申請登記書報盤文件。其中:資料清單為TXT格式,以“資料清單+txt”命名;紙質文檔為PDF格式或JPG(單頁)格式,以“申報資料詳細名稱+文件格式”命名。
三、礦業權申請(登記)書格式及要求
(七)礦業權申請(登記)書按新的統一格式施行。探礦權申請(登記)書(格式)見附件3,采礦權申請(登記)書(格式)見附件4。
(八)向國土資源部提交的申請(登記)書應報送電子報盤,最新版本報盤軟件從國土資源部官方網站下載,下載路徑: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首頁>辦事>軟件-礦業權>礦業權軟件。
(九)礦業權申請的范圍拐點坐標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高程采用1985國家高程基準。
四、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意見及其他部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