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強學風建設。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學風建設的要求,加強指導和監督,嚴肅工作紀律,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防止教育培訓表面化、程式化、庸俗化,防止學用脫節、空洞說教,防止不分層次對象“一刀切”、“一鍋煮”,防止多頭調訓、重復培訓、長期不訓,防止檢查過多、過度留痕。黨員教育培訓機構要堅持從嚴治校、從嚴治教、從嚴治學。黨員要端正學習態度,嚴守培訓紀律。黨員領導干部要先學一步、學深一層,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四)嚴格考核評估。要將黨員教育培訓工作作為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結合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組織黨員述學評學。將黨員教育培訓考核結果,作為黨組織和黨員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黨委(黨組)要結合實際抓好本規劃的貫徹落實。中央組織部要對本規劃實施情況開展中期和5年總結評估工作。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黨員教育培訓工作,由中央軍委根據本規劃精神制定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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